(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办计统函〔2014〕133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3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39号)、《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7〕2号)、《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避雷器、互感器、牵引变压器、分段绝缘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辽宁省
2.2项目概况: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义县站(不含)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朝阳站,线路全长82.2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28.5公里,单绕约27.8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25.7公里,桥隧比约13.6%,新建北票支线疏解线约14.5公里,北票支线白石水库淹没范围线路同步改移,骆驼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延长至1050米。
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朝阳站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叶柏寿站,线路全长80.7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59.4公里,单绕约4.0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17.3公里,桥隧比约23.4%。
2.2招标内容:避雷器、互感器、牵引变压器、分段绝缘器,四个包件。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4月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BD-01: 避雷器、BD-02:互感器、BD-03:牵引变压器、BD-04:分段绝缘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BD-01包不少于300万元、BD-02包不少于300万元、BD-03包不少于10000万元、BD-04包不少于2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6)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CMA和CNAS标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有效期为2年)。
7)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售卖标书仅限工作日)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
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1 月 12 日10时00分至2018年 1 月 12 日10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