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锅炉水药剂(锅炉调节剂、缓蚀阻垢剂)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21883-JLSH-0006162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2018年缓蚀阻垢剂、锅炉调节剂。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锅炉水药剂(锅炉调节剂、缓蚀阻垢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2、 投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3、 提供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8、 包装物回收。 9、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进行检验分析,标的物检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10、 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11、 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 清晰体现产品标识。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可适当增加至2-3张。 12、 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产品,签订2018年代储代销协议,按买方工厂实际用量结算。 13、 提供集团公司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14、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1日 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