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22067-DQYT-0015988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职工节日慰问品招标食用油; 2.2标包编号:A2017WG61003-4; 2.3标包名称:标包4橄榄油(采购特级初榨橄榄油);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牵头组织各二级单位工会联合招标,为全体油田职工采购节日慰问品; 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机关工会及各二级单位工会,招标完成后,具体招标人根据各自需求自行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或结算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确定供货数量; 具体供货数量由具体招标人根据各自需求最终确定。
2.使用功能:本项目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牵头组织各二级单位工会联合招标,为全体油田职工采购节日慰问品
3.技术标准:执行现行标准
4.质量要求:特级初榨橄榄油
5.服务:1交货地点:具体招标人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具体招标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 3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4其他: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每标包取1-5名中标人。投标人若投递多个标包,需要分别对相应标包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多投多中。
6.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3.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商或一级代理商: 3.3.1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3.2一级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商出具的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同时能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所投标包的项目唯一授权函,生产商参与投标的其代理商不允许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2017年或2018年度);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6.1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6.2一级代理商须具备本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所代理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7投标人承诺 3.7.1中标后所提供的食用油外包装上统一粘贴“大庆油田工会职工慰问品”字样标志贴; 3.7.2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的食用油与样品必须一致,若后期招标人抽检过程中发现不一致现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 3.7.3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7日— 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