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航空口岸航站楼国际区域旅客自助通关出行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
呼和浩特航空口岸航站楼国际区域旅客自助通关出行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经有关单位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航空口岸航站楼国际区域旅客自助通关出行建设项目一标段;
2、项目
3、 招标内容:自助登机门及自助行李托运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取得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离港系统软件授权。
4、投标人需取得自助行李托运设备、自助登机门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提供)。
5、所投产品必须有在两个及以上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民航局2016年公布的机场数据为准)以上的机场使用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
3、携带资料:
二、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离港系统软件授权。
(6)经销商提供自助行李托运设备、自助登机门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7)所投产品必须有在两个及以上旅客吞吐量1000万(以民航局2016年公布的机场数据为准)以上的机场使用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
(8)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投标单位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
2、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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