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采购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受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2、3、4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采购专业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2.2项目编号:TLZB-F-2017-508;
2.3服务地点:沈丘县;
2.4债券期限:7年期;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 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内容:沈丘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采购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具体如下:
第二标段:会计事务所(具体服务内容:1、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出具债券发行申报期内的三年年度联审报告;2、提供财务相关审核反馈。)
第三标段:债券增信机构(具体服务内容:1.为本次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为本期债券出具担保函;2、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增信,出现承兑风险时进行担保代偿。)
第四标段:债权代理人(具体服务内容:1、提供资金托管、监管服务;2、提供债券存续期间的债券代理人服务。)
2.8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存续期末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3.1.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1.4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殊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的担保机构。
第四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股份制银行或商业银行经法人机构授权的在豫分支机构; 投标人必须具有银监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投标人或其总行必须具有国家证监会和银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方式: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