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射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射发改扶贫[2017]12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射发改比选备案【2017】第13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射洪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仁和镇南岳村2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建设地点 | 仁和镇南岳村 |
实施时间 | 工期: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00㎡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 |
其他 | 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人优先使用项目区域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只能中取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的一个施工标段。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计算金额。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仁和镇南岳村2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
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全部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无在建项目,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若拟任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项目而违规参加比选,或有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行为,及中选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一经查实,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比选申请人两年内参加射洪县范围内一切招投标、比选及竞争性谈判活动。中选通知书发出2日内,中选人必须向项目业主提交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班子全部成员缺一不可)相关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原件、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担保金(中选金额2.5%)以及在射洪县境内开设留有拟派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并完成合同签定,否则取消中选资格;签定合同后按要求为施工人员购买安全责任险或意外伤害险,否则业主有权在应付工程款扣缴代为购买。
3、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施工单位未及时妥善处理和应对的,业主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并按规定处理。
4、省外企业入川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5、现场查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6、中标企业在施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项目所在区域建档立卡贫苦户务工。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27日12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64.75 | 3.24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7日12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射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射洪县太和镇人民街108号)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