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0231005001
1、招标条件
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第四水厂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投字【2016】1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控系统工程及水质在线监测、化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第四水厂建设项目自控系统工程及水质在线监测、化验设备。
2.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
2.3项目工程投资额:15498028.00元。
2.4建设概况:自控系统工程、水质在线监测、化验设备一套。
2.5 设备招标招标范围:BOD测试仪、两虫检测系统、实验室用综合毒性检测仪、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CarboVis在线TOC分析仪、氨氮检测仪、便协式溶氧、在线生物毒性测定仪、重金属检测仪等整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实验室化验设备、自控系统工程。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供货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3.1.1.2 投标人所投设备中两虫检测系统(贾地鞭毛虫,隐孢子虫检测系统)必须符合国标(GBT5750.12-2006)标准,若为生产厂家投标则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若为代理商投标,则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注:由于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限制,无法录入本公告的企业资质要求,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资质要求后进行报名,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勿点击报名。)
3.1.1.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1.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因本工程中的自控系统为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综合调度系统扩建工程,必须与原自控系统软硬件兼容,达到无缝读取自控系统及水质在线检测设备数据,实现数据的双向读写,故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完成信息入库注册后且报名成功请于2017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