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3-SGZB17-0418( 01- 01)
日 期: 2017年12月20日
1.2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西南部的吉林、辽宁、内蒙三省区的交界处
建设规模:1×660MW
计划工期:施工队伍预计于2018年3月1日进场施工,工期120天(包括1-5号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法改尿素水解制氨改造),其中5号脱硝改造要在4月15日前完成。机组过渡时间与机组停机检修时间一致,并满足业主具体停机检修工期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水文气象:双辽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寒暑剧变、风多雨少。春季干燥大风,夏季短而较热,秋季情暖暂短,冬季严寒少雪。年平均最高气温12.6℃,最高气温33.7℃,极端最高气温39.1℃,极端最低气温-38.8℃,平均降水量461.5 mm 。
施工地质:地貌单元上属西辽河一级阶地,地形较平坦,地势开阔,钻孔处地面高程一般在116.56m~118.57m之间。厂址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场地土类型属中硬土,场地类别为Ⅱ类,属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交通运输:业主提供现场已有的厂用运输通道,施工用临时道路由承包人完成。
周围环境: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辽电厂)位于吉林省西南部的吉林、辽宁、内蒙三省区的交界处。电厂东南距双辽市约1.5km,东北距长春约150km,南距沈阳约200km。电厂处交通极为发达,国铁大郑、平齐铁路干线在此交汇,长春至通辽及四平至通辽公路也在此通过。
招标范围:5号机组脱硝建安工程范围内(包含1-5号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法改尿素水解制氨改造)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保温工程、特殊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条件调整标段范围的权利。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脱硝建安工程 |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具有近3年担任过1个与本项目同单机容量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体施工项目正(或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等)。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
1.4.8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以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所在的月份。
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09:00起- 2017年12月2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