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017年12月20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包括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狮山、火车站、大良、水口等四个110kV主变电所及其110kV电缆出线的设备、施工监理。设备供货、工程施工概算如下表:
项目名称
详细内容
概算
(万元)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狮山、火车站、大良、水口等四个110kV主变电所及其110kV电缆出线的设备、施工监理。
设备:14983.44
施工:18468.44
2.4 服务期限:
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至工程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试运行满一年)结束。合同签订后,设备监理先入驻开展供电系统相关设备监理工作(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施工监理入驻时间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主变电所设备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狮山、火车站、大良、水口等四个110kV主变电所及其110kV电缆出线的设备、施工监理。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在监理人监理资质范围内的,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在履行施工监理服务的同时要协助业主对设备质量进行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设备招标,设备合同及保函管理和支付核算;设备出厂(含产品设计、样机验收、监造、出厂验收等咨询及监理) 、到货管理(包装运输、开箱及移交监理);设备安装督导、调试、供电系统联调、设备验收、移交管理以及试运行管理;竣工设备材料归档;竣工设备合同结算配合;设备质保期以及设备合同索赔管理;以及设备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与义务管理。
详见《任务大纲》。
2.6 承包方式:费率包干。
2.7 质量目标: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业务
5.2 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起至2017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9.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1 月 9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