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509322
1. 招标条件
对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2.2招标编号:CSIEZB170509322
2.3物资需求单位: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庆皖江公司”)。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包括生产、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验收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以上数量为预估值,实际数量以最终到货验收数量为准,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使用需求分批次供货。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石灰石粉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有1个石灰石粉的销售合同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2014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上午8:30-12 :0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509322
1. 招标条件
对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2.2招标编号:CSIEZB170509322
2.3物资需求单位: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庆皖江公司”)。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包括生产、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验收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收货人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石灰石粉 |
CaO含量≥52% 325目石灰石粉通过率≥90% |
约6万吨 |
安庆皖江公司 |
以合同为准 |
于买方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分批次送货至收货人指定地点 |
(2)以上数量为预估值,实际数量以最终到货验收数量为准,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使用需求分批次供货。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石灰石粉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有1个石灰石粉的销售合同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2014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上午8:30-12 :0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