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沈阳腾龙公司东管集团屋顶5MWp光伏发电项目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国家电投沈阳腾龙公司东管集团屋顶5MWp光伏发电项目预制舱安装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国电投东管集团4.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光伏投资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
建设地点(屋顶提供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沈西三路
项目性质: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产权性质: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建筑物完全产权。
上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2招标范围:
国电投沈阳东管4.5M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10kV预制舱(含预制舱的自持系统、消防验收等内容)其内设备及相关设备所涉及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含保护定值计算)、停电申请、并网验收等工作。
2.3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竣工业绩;应具有在辽宁地区寒冷气候条件下的电力工程施工经验。
(4)投标人应具有与项目所在地电力公司工程合作的经验,并具有承担办理本项目接入系统并网手续的能力。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标书费汇款底单按照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发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汇款时必须注明“国家电投沈阳腾龙公司东管集团屋顶5MWp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4.4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金额的1.8%,最高不超过80万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注: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的申请人须为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
4.6 重要提示
山东省税务营改增工作于2016年5月份正式启动,为保证发票开具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附件2: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并按指定方式提交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0日上午9:00。
5.2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0日上午9: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