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项目葫芦岛市位于渤海之滨,地处辽宁省西南端,北部及东部分别与朝阳市、锦州市接壤,西与秦皇岛市为邻,东南濒临渤海辽东湾,素有“关外第一市”的美称。东距省会城市沈阳315km,西距首都北京市480km。安翻车机系统包括2台C型单车翻车机设备。单车翻车机系统综合卸车能力按1500t/h设计,每台翻车机设2个受煤斗,受煤斗的总容量为140t,煤斗出料口为正方形,下设有移动带式给煤机,给煤机出力为0 t/h ~1500t/h。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提供2套功能完整的移动双联带式给煤机总成以及带式给煤机所需的全部电气控制设备及其保护设备,以及连接紧固件。
本项目交货期:2018年3月30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参与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近5年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个及以上设备供货业绩。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