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项目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东距宁蒙边界约5公里,南距银川市约80公里,北距乌海市约50公里,西距平罗县城约35公里,距黄河7公里。
厂址邻近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地表为荒坡草地,地势较开阔,地势起伏较大,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自然标高1182m-1206m(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下同),高差约24m,自然坡度约2.5%,可利用场地东西宽约1.0km,南北长约1.1km~1.4km。厂址处无拆迁,地表无文物,无压覆矿产,附近无民航及军用机场设施。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二套功能完整的滚轴筛本体以及滚轴筛所需的全部电气控制设备及其保护装置、连接紧固件等整套设备及2台环锤式碎煤机及配套减震平台和相关附件;技术服务。
本项目交货期:2018年4月15日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参与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近5年投标人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台套与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出力碎煤机供货业绩。
(4)近5年投标人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台套与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出力滚轴筛供货业绩。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