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次同步振荡问题研究技术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1 服务范围:
针对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2×660MW机组)展开次同步振荡问题技术研究,提供25份纸质版技术研究报告和电子版研究报告。
具体工作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中内容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投标方在过去承接的保安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投标方负主要责任的商务等纠纷。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违法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1.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2资格专项条款
标段号 |
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FJ6-38 |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次同步振荡问题研究技术服务 |
投标人应具有自2012年1月以来,在国内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的发电厂(站),进行过1个以上工程的次同步振荡问题研究项目,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投标方所出具的研究报告应能符合国调、西北网调、宁夏中调等有关调度部门的要求。 |
特别声明: |
从2017年12月21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