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ORG30020012017121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
由于运输公司现有生产用车满足不了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的生产运行需求,因此,根据《乌鲁木齐石化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生产运行车辆及价格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车辆租赁承包商及租赁价格。
注:本项目根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资金板块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第二标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车辆租赁;
第三标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车辆租赁(矿区板块);
2.2 服务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注册资金: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且资信良好。
2. 投标人为专业车辆运输企业,具有车辆租赁相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此业务且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二级 以上达标企业)。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业绩,投标文件中应要提供合同复印件(3)份。
4. 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
5. 在乌鲁木齐市区范围内拥有应急停车场,至少可容纳停发50辆小型车辆的车位。
6. 自有各种车辆不少于107辆(包括大型客车不少于19辆、皮卡车不少于50辆、小型面包车不少于8辆、小轿车不少于30辆)
7. 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与中石油企业合作过的单位优先。
8.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承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9 10:00:00 至 2017-12-25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