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比选代理编号:0651-17112481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2.82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项目所在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3 比选范围: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采购数量及其它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 供货周期:自签订中标通知后15日内交付至项目所在地并验收合格。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参选人资格要求
2.7.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能满足本次比选;
2.7.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7.3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7.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 12 月 21 日至2017年 1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10 时 30 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比选代理编号:0651-17112481 )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2.82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2 项目所在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3 比选范围:中国电信伊犁分公司2018年办公家具项目(销售部及各县分公司)。采购数量及其它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 供货周期:自签订中标通知后15日内交付至项目所在地并验收合格。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参选人资格要求
2.7.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能满足本次比选;
2.7.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7.3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7.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7年 12 月 21 日至2017年 1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10 时 30 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