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8年码头卸煤、清仓运行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8年码头卸煤、清仓运行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1.1 工程名称: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18年码头卸煤、清仓运行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
1.2 项目概况:华能东方电厂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南约9km处的小洲塘,电厂规模为4×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四台机组均已投产发电。电厂专用煤码头为5万吨级,可停靠6.5万吨煤船。码头现有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每台卸船机额定生产能力800t/h,承担着东方电厂4×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燃煤供给和卸煤任务。码头配置有5台煤船清仓用的推耙机,其中4台山东山推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1台山猫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华能东方电厂码头卸煤运行操作服务、煤船清仓运行操作服务及码头区域地面卫生等辅助性服务工作。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4.2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内须具有装卸搬运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备有满足码头卸煤和清仓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
4.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码头业绩,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4.6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4.7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16: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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