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国电大渡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09:00整到2017年12月28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