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实验基地、中试基地(一期)项目实验基地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实验基地、中试基地(一期)项目实验基地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科技产业园内
2.4建设内容: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实验基地、中试基地(一期)项目实验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部常州市金坛区内,北侧为科教路,南侧为长龙山路,西侧为中兴南路,东侧为科文路。该项一期工程包括的具体工程内容详见下表(本次招标内容):
序号 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 备注
一 室内工程
1 Y03实验楼的动力工程 详见技术要求
2 Y04实验楼洁净区的洁净工程、配套公用设备 1830 详见技术要求
3 Y04实验楼非洁净区的动力工程 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目标:建安工程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根据工艺要求进行的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配套公用专业设计和公用设备选型;
(2)工程施工:详见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甲级(限机械或军工或电子)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须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的建筑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在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的承诺;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