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发电燃料输煤皮带机滚筒衬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及内容: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输煤系统皮带机滚筒衬胶及铸胶工作,改向滚筒、驱动滚筒、铸胶滚筒暂定92台。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 绥中县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工期:3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具有电力、工矿企业同类型设备、管道等衬胶业绩3项以上,提供合同影印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近 三 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必须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工作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6)近 三 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下同)在神华集团各分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8)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仅接网上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