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1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2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12号机组烟囱环保小间;3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4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5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345号机组烟囱环保小间;67号机组零米环保小间;67号机组烟囱75米环保小间等修缮;家具配置以及生产区域室外垃圾桶的地面硬化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
(3)近三年具有1项及以上土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
(4)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5)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和合同纠纷事件发生;
(6)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7)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