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永庄等7个巡维中心数码产品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永庄等7个巡维中心数码产品购置
1.2. 招标编号:HGZB-2017-20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标段序号 金额(万元) 备注
1 永庄等7个巡维中心数码产品购置 数码产品 HGZB-2017-20 51.1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经确认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专用资格:
3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 永庄等7个巡维中心数码产品购置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