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 周宁抽水蓄能电站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项目简介、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周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境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电站距周宁县城公路里程约19km,距福安、宁德、福州三市公路里程分别为39km、96km、185km。现有公路沿下库左岸坝址经过,与S302省道相接;上下库之间现有地方道路相通,均为混凝土路面。
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库盆位于坑尾沟沟内,下水库位于穆阳溪中游的支流七步溪上,下水库坝址区位于七步溪与穆阳溪交汇口的龙溪二级电站发电厂房上游约360m左右,地下厂房位于已建成的周宁水电站地下厂房附近。上水库主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721.00m,坝顶宽10m,坝顶长252.64m,最大坝高77.00m(趾板处)。输水系统总长约1728.03m ~1731.563m,其中引水系统全长1205.14~1168.12m,尾水系统全长522.89 m ~563.44m,电站距高比为3.25。主副厂房洞尺寸为170.0m×26.5m×55.0m(长×宽×高),主变洞为161.0m×19m×22.3m(长×宽×高)。下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06.0m,最低建基面高程198.0m,最大坝高108.0m。
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12月底首台机组投入商业。2#、3#、4#机组分别相隔3、3、3个月后相继并网发电。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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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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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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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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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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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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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90/16-SB-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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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500kV 360MVA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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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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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独立设计并制造过4台套500kV360MVA及以上三相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并安全稳定运行1周年及以上。须提供500kV360MVA及以上三相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设备足够的制造、加工、试验设施、检验设备和生产能力,能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4.具有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9.同一公司有多家子公司的,只允许一家子公司参与投标,否则否决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 告 时 间: 2017年12月21日 至 12月27日 12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1日 至 12月27日 12时整。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所需的板式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所需板式换热器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所需板式换热器的制造、供应、指导安装调试、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2018年 5 月 10 日前全部供货完成(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5.2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或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的等值外币);
5.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
5.4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年 12 月 25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