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二、五净化厂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装置建设工程是我公司承包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的工程项目。项目归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白家海子。本工程为第二净化厂、第五净化厂扩建工程,在原有净化厂旁边扩建部分区域,增加安装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装置,扩大净化厂施工产能。装置主要处理来自硫磺回收尾气焚烧后的烟气,采用NaOH溶液脱除烟气中的SO2,尾气排放SO2浓度≤960mg/Nm3,满足国家标准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第二、第五净化厂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装置设备地基处理,基础工程,硫酸钠仓库建设及厂区内地面硬化、围墙基础等土建标准化工程,以及完成上述工程采取的措施费、检测费、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等工作。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白家海子。
2.3 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 年1月15日开工,2018年5月31日交工,工期137天。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HPEC-FB(ZC)-2017-029 的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第二净化厂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装置土建及附属工程为一标段,第五净化厂硫磺回收尾气处理装置土建及附属工程为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市场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涵盖招标范围施工内容,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标段,最多允许选择2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