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水、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地下水、厂界噪声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地下水、厂界噪声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100.0%。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100日历天。
2.4 工程建设地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1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C1100000096004122001001 第三方检测服务。
2.5.2 共划分为0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备国家行政审批机关核发处于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3)具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的《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表》;(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 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