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2019年度辅助设备设施修理修缮项目第二、五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青海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度辅助设备设施修理修缮项目第二、五标段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项目概况:为确保井下作业公司设备运转正常,发挥设备效能,提高作业效率和设备利用率,根据上年度实际发生的修理费情况,结合井下作业公司生产实际和设备设施现状,现对2018年-2019年度辅助设备设施修理修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修理修缮单位。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二标段:《液压举升装置维修》
第五标段:《桥吊维护保养修理修缮》
2.服务地点:青海茫崖花土沟。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评标法,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数量为第一个信封通过的投标人。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第五标段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许可证(许可证需提供正本或副本原件评标现场查验)。
(2)近 3 年从事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评标现场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该合同发票复印件)。
(3)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市场行为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提供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告知函”,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正确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4)设备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最低设备配备”规定。
(5)配备管理不少于3人(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维修工种包含机械设备修理、直/交流电工、焊工等,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一标段维修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专业电工不少于2人;第二标段维修人员不少于3人;第三标段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配备专业焊修人员及电工;第四标段人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机械加工资格证;第五标段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格证书》、《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专业证书需提供原件评标现场查验)
(6)维修厂点要求:投标厂家需在青海茫崖花土沟地区建有修理厂,且主维修厂房面积及停车场面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第二标段:液压举升装置维修项目,主维修厂房面积≥100㎡,停车场面积≥500㎡。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应原件备查。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