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8-2019年劳保用品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招标编号:0624-171231964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2 轻便工作帽 顶 459
1-3 遮阳帽 顶 72
1-4 棉纱手套 双 48826
1-5 帆布手套 双 2620
1-6 防撕咬手套 双 8
1-7 丁腈手套 盒 475
1-8 耐酸碱手套 双 62
1-9 10kv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双 53
1-10 10KV电绝缘靴 双 53
1-11 35kv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双 60
1-12 35KV电绝缘靴 双 60
1-13 雨靴 双 168
1-14 雨衣 件 168
1-15 保护足趾安全鞋 双 1701
1-16 一次性口罩 盒 1278
1-17 防异味及颗粒物口罩 只 820
1-18 防尘口罩 只 17240
1-19 耳塞 副 1300
1-20 反光背心 件 848
1-21 护目镜 副 76
1-22 坠落悬挂安全带 副 8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6.5万元
交货方式:分批供货。
交货时间:卖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从次日起算),在3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全部送达上述指定地点。分批供货的收到买方通知后,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福州地铁指定地点(福州市内,包括但不限于地铁新店车辆基地、清凉山停车场等)。
注:①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合同包进行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供货经验: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合同。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4章“(五)资格证明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 12月20日至2017 年 12月 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