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2号文》批准建设,南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6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段工程项目全线及南段工程项目G106国道路段路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是广州城区通往机场的第二条高速通道,属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它的建设对保障机场集疏运通道通行能力、完善广州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快空港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全路段位于广州城区内,路线由北向南依次途经花都、白云、黄埔、天河四区。项目起点位于机场高速北延线山前互通立交,项目终点位于环城高速奥体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6.646Km。项目大致以北二环高速公路为界,分为北段工程、南段工程,北段工程全长22.107km(含支线1.361km),南段工程全长24.539km。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将对市政道路的既有照明系统造成破坏,须对影响施工的现有市政道路的路灯照明系统进行必要的迁改。由于市政道路现状的照明系统建设较完善,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为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对施工中即将破坏的路灯及时迁改建设,并增设一部分供施工阶段临时使用的路灯。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根据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项目全线及南段工程项目G106国道路段路灯迁改工程建设需要,对施工范围内因公路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路灯线路、管道和设施的迁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报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临时用地、青苗补偿、路灯维护、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拆除工程、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工作。
2.2.2 标段划分和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QG03标):
标段号 主要工程项目 资质要求
QG03标 主要包括: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项目全线及南段工程项目G106国道路段路灯迁改工程与现状道路重合或相交的路段约有10245m,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约有559 套路灯,其中约有435 套路灯需要迁改。主要工程量包括:拆除影响施工的路灯约435 套(包括管线拆除及加填)及配套变配电设备,架设施工过程中临时照明路灯378 套,施工完成后重新安装路灯及配套变配电设备。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四、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迁改工程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量,具体数据以现场实际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