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2018年度云南联通全省车辆保险,险种包含: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包含司机和乘客,保额2万/座)、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同品牌、型号车辆共计311辆,其中现有车辆298辆,新购置车辆13辆。
1.2服务期限:保险期自2018年1月7日0:00-2019年1月6日24:00。响应人必须承诺:如本单位成交,从2018年1月7日0:00起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保险责任,保险合同和保单的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7日0:00起,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
1.3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对应份额100%。
1.4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为88万元,响应人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备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须取得总公司对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保险公司集团内以及有隶属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2.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3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4能够实现在云南省16个州市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承保、快速出单及理赔等事宜。
2.5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2.6没有不良信誉记录:要求响应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出现标书文件中的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服务等履约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由委托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誉记录、不良业绩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等。
2.7须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成交后不得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谈判文件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