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藤县新庆镇水口至同敏公路改建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贷款资金,建设单位为藤县新庆镇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列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建设地点:藤县新庆镇水口至同敏公路境内
2.4建设规模:路线总长为11.57公里,路基宽度:6.5M,基层宽度4.5M,基层15CM厚层配碎石。
2.5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
2.7本项目的预算金额:约760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3年内完成过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书)。“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均须通过受贿、行贿记录查询),以上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符合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梧州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要求的施工企业。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5 日至2017年 12 月 21 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