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节能  除尘器  脱硫  洛河发电厂  辽宁  福建  淮南  设计  脱硝  桥架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程 » 正文

国道214线多普玛(青海界)至邦达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国道214线多普玛(青海界)至邦达段水毁恢复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藏路发【2017】328号文件(自治区公路局关于国道214线多普玛(青海界)至邦达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214线多普玛(青海界)至邦达段水毁恢复工程位于国道214线类乌齐段K1091+800-K1231+400、卡若区段K1269+075-K1379+950,路线总长250.5公里,实际整治里程4.145公里。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整治,设计速度采用了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7.5米,县城过境段路基宽 8.50 米,。全线桥涵车辆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指标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
2.2施工计划工期:2018年3月30日完工。
监理服务期: 2018年3月30日完工,另加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具体施工及施工监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施工全一标段
国道214线类乌齐段K1091+800-K1231+400、卡若区段K1269+075-K1379+950
210
路基、路面、边沟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
监理全一标段
国道214线类乌齐段K1091+800-K1231+400、卡若区段K1269+075-K1379+950
210
路基、路面、边沟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累计完成类似公路工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提供业绩、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毕业证等证件原件,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施工监理需具备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14年1月到2017年1月)内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30公里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质量评定书。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资格证书(公路工程及相近专业),并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注册于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工地试验室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委托协议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提供业绩、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毕业证等证件原件,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3按本公告第3.1、3.2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7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四、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月 15日至 2017 年 12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2 时 30分,下午 15 时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6
Processed in 27.167 second(s), 28 queries, Memory 2.5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