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次公告截止投标单位不足,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三、 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08/17-TS-0101 |
锅炉、压力容器及汽轮发电机金属部件等设备安装前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 |
五、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二)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套650MW级H(J)型燃气和一台350MW燃煤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三)项目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
(四)工程计划进度:2018年12月投产发电。
(五)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保证安全性检验资质和检验报告能够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监验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综合检验机构资质或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单位应保证资质满足国家质监验收和取证。
2.具有足够数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认证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各类无损检测二级三级证书人员;具有足够数量的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压力管道检验师;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委员会核发的无损及理化检测人员二级和三级证书人员。
3.具有4台300MW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电站机组安装前安全性检验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检测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否则我方视为无效文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一)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6日16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