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第三批)物资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EEBSMTP-03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引入江门地区及全线站后工程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56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深茂四电集成项目部 。本项目的接触网专业的承力索(JCW-34)、铁坠砣(JCW-35)包件 ,由于工期紧张,现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地区,东起深圳,西至茂名,北联广州。途经东莞、中山、江门、阳江等市。江门至茂名段东起江门市新会区江门南站(含),终至广茂铁路茂名东站(不含),正线全长265.111km,配套工程江门南至新会直通线2.172km、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铁路至既有广珠铁路上行联络线1.837km。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速度目标值:200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
5)限制坡度:6‰;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电动车组,HXD系列;
8)到发线有效长:850米;
9)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10)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开工日期:2016年9月12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8日 。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 《 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第三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附表中“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新建深茂铁路江茂段站后四电集成工程(第三批)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供应商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7年12月14日至 2017年12月18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