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2
招标编号:HNZB2017-12-03129
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工程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系统。
二、招标范围
1、范围:
1)、本次招标为华能延安电厂安全防护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编制,并确保所出具设计专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3)、向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设计》
4)、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并通过政府安监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及专家审查意见。
2、项目内容:
1)、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编制,并确保所出具设计报告及图纸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向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设计》(报批稿)报告及图纸15份文件,光盘2份,如招标人有额外需要,投标人应无偿提供;
3)、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并通过政府安监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及专家审查意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为火电厂进行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资格和能力,所编制的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类似项目在6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 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7.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2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