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8乌银线水毁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S218乌银线水毁治理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7】298号)及阿公路发【2017】3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公路养护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乌力吉边防公路机械化养护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218乌银线采取原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8.5米,路面宽8.0米,设计时速40km/h。本工程主要对K0+000-K33+000段范围内出现的路基沉陷和路面网裂等病害进行处理、在易水毁路段设置明板涵。K8+720-K8+970段、K32+510-K32+780段提高路基,在K8+850、K32+639处分别增设1-4m盖板涵;在K5+800、K8+850、K32+639涵洞处设置3处/390m浆砌片石护坡;对K19+000-K19+200、K19+720-K19+800、K19+800-K23+100、K23+500-K24+600、K25+500-K30+000段车辙、沉陷严重路段共计9180m,采取挖除旧路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60cm风积沙的处置方案,重新铺筑路面垫层、基层及面层,路面基层与面层间加铺玻纤土工格栅。
2.2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总工期3.5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② 近5年(2012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 2 项且每项里程不少于 15km 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凡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在2016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在2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缩小打印版视为复印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