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赵庄回迁安置房项目已由太原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投资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三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集装箱房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在太原市尖草坪区赵庄村,总建筑面积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万m2,地下建筑面积5万m2,框架剪力墙结构。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允许投标人对一次报价进行修正报价),进行公开唱标,最后评审通过且合理低价者中标作为我项目合作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5 日至2017年 12 月 17日,每日 08: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