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KZ-FW-2017-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及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自兰州枢纽西端利用中川城际引入兰州西站,该区间增建三四线,线路从福利区站引出,引入既有兰州西站。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70~DK246+765.16,全长173.458km(其中宁甘省界至白银南段117.393km,白银南(不含)至树屏(含)段56.065km);兰州新区联络线左线长度6.488km,兰州新区联络线右线长度6.414km。新建北滩站、平川站、靖远北站、北湾站(预留)、白银南站、兰州新区南站6座车站以及定家沟线路所和树屏线路所及兰州枢纽相关工程。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枢纽加减速地段根据设计速度合理选定。
(5)线间距:4.6m。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 招标范围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工作,通过评审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具体评审内容以审批部门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全线(甘肃段)设一个ZLKZ-LDKY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2业绩及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承担并完成1项线状用地(公路、铁路)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首页、概况页、盖章页复印件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进行查询)。
(3) 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2日00:00至2017年12月27日00:00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sebidding.com)在线免费获得。
5.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商需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浮动窗口“投标商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实时发送短信至投标人手机,并依据短信内的 “项目编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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