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购置粉尘浓度检测仪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购置粉尘浓度检测仪,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30日历天
项目标段划分: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01包 |
购置粉尘浓度检测仪 |
购置粉尘浓度检测仪,详见“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