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
项目单位(业主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北京市
项目工期:详见《标段情况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1.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工作内容) |
项目工期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
1 |
CGZB-2017-007-022-001 |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完成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一期建设项目范围,包括综合管理平台、科技管理和审计管理应用模块以及中央研究院科技管理模块实施。引入成熟的综合管理平台组件,在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模块的开发、实施和应用。 |
本期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应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其中通过预审投标人需在预审结果公布后35天内完成平台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物 |
500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申请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系统设计开发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2.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申请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4.申请人应具备驻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5.申请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6.申请人应具有近年内同规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已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申请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由平台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相关联合体协议明确项目分工内容,同一申请单位不得参与多个联合体组成且同一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多于三家。
10.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除应满足上述对申请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外,联合体牵头人平台产品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具有近年内同规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已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成员中应用开发商应具有近年内同规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已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