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甘肃森林总队二期干部公寓房装修工程(二次)
本招标项目武警甘肃森林总队二期干部公寓房装修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后勤部以后营〔2017〕137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森林总队后勤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森林总队后勤部
2、项目名称:武警甘肃森林总队二期干部公寓房装修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99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规模:22套公寓住房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6、计划投资:约180万元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1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3月17日
(最终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确定)
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信誉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依据)。
4、投标人具有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提供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5、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139号静安大厦东塔10楼10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技术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劳动监查部门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
4、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U盘一个,报名现场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