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2]19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大理石栏杆及电缆沟盖板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大理石栏杆及电缆沟盖板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镇
2.3 规模: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为Ⅰ等大(1)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大坝、泄洪建筑物等为1级建筑物,电站厂房为3级建筑物。大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建筑物为右岸2条泄洪洞(1#泄洪洞和2#泄洪洞),电站厂房为引水式厂房,通过隧洞引水布置于右岸河床,原涔天河右岸电站引水洞改建为放空洞。本次招标的大理石栏杆及电缆沟盖板工程主要包括:大坝坝顶大理石栏杆约340m,电缆沟盖板约1150 m2,雨水口算子4套。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1、大坝坝顶大理石材栏杆设计、采购与安装;2、电缆沟盖板采购与安装;3、雨水口算子的采购与安装。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石栏杆工程业绩(指石栏杆单项合同或包含石栏杆施工内容的其他施工合同。如果合同名称不能体现石栏杆的,除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还应提供包含石栏杆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