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二次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7-805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预算总投资
(万元) 预估费用 (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二次比选 67.20 67.20 茂名
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67.2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1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物业管理服务外包的业绩,要求自2014年6月 1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累计完成7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
2.4 信誉要求:提供2014年6月 1日至2017年5月30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参选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