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1.1.1 工程名称:荔城第二水厂DN1800供水主管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增城区。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为荔城第二水厂DN1800供水主管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财政评审中心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1.1.7 建设规模:DN1800供水主干管,其管道线路敷设起点为荔城第二水厂为起点,沿相江北路至北环线(拟建)后沿北环线,向西敷设至广汕路三联路口,向东敷设至增正公路,总长度约12公里,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