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
2.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名称 | 合同执行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付款条件 |
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 | 自2018年1月18日起三年 | 60(含税) | 6000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现金支付当年费用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210万吨/年焦化项目和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是属巴彦淖尔市管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册员工950-1000人左右。公司依法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意外险)导致被保险人员伤残或死亡按合同约定赔偿。需要应急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承保人应当及时支付或垫付相关费用。保单产品通过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报备。
保险责任和保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服务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含意外险),保额不小于30万元/人;医疗保额不小于2万元/人。保险合同期限为三年,在保险期限内,每年度根据公司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被保险人员名单调整。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承保出单并出具保险合同和发票。确保保单及时生效。保单自2018年1月18日生效,合同期为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
3.2投标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且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社会保险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
3.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开具过的6%全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能够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赔款,并及时上门为企业提供理赔服务。
3.5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用过危化企业服务能力和相关承包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户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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