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再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编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项数 | 最高限价(万元/不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 一字清扫器等 | 15 | 147.44 | 人民币壹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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