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安装电空调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017-12-20
编号:JSWZ-SY-2017-45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安装电空调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一、项目单位: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
三、谈判内容:职工食堂安装电空调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
5.1项目说明: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新采购、安装20台5P电空调,为分体落地式电空调机,要求带辅热、室内柜机。
5.2工程项目地址:辽宁省铁岭县镇西堡三台子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质审查方式为资质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6.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制冷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或制冷维修服务或空调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的经营范围,且近三年( 2015-2017)必须至少具有1个采购方要求的经营范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文件等)。
6.4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6.5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6.6投标人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3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