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冶炼厂合金硫化炉天然气纯氧燃烧技术改造项目(EPC),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镍冶炼厂熔铸车间。
2.2项目建设概况:
镍冶炼厂熔铸车间天然气纯氧燃烧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涉及天然气、氧气阀站、烧枪、联通管线及控制系统等装置。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有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含旧阀站拆除、合金硫化炉氧气阀站建设、天然气阀站建设、重油控制阀站、备用重油纯氧烧嘴等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具体包含:天然气阀站1套,氧气阀站1套,重油控制阀站1套、天然气纯氧燃烧枪1套,备用重油纯氧烧嘴1套、控制系统1套等。
合金硫化炉属卧式转炉,尺寸为Φ2850×7000mm,一端供热,另一端排烟,中间路口加放料。处理量平均为25t/炉,产量平均为16t/炉。单炉化料时间为5h,吹炼时间1.5h。
通过新建氧气、天然气阀站及控制系统实现天然气纯氧燃烧代替原有天然气空气燃烧。
2.4项目总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 日。绝对工期1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具有燃烧器、阀站、机电设备等系统设备及配件设计、生产(制造)、安装、销售、调试等能力和业绩。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3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类似工程成熟业绩或类似行业的项目业绩(2012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4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6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 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前湖大道888号B230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