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武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 [2016]40号、武发改 [2017]10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武发改比选备案【2017】30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 |
项目名称 | 广安市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环境评价服务、武胜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环境评价服务 |
建设地点 | 武胜县沿口镇龙女湖健康产业城迎宾大道旁临街处 |
实施时间 | 48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建设规模为新建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门诊大楼8000平方米,住院部内科大楼14000平方米,外科大楼10500平方米,行政、医技大楼6000平方米,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含康复理疗中心)4500.设置住院床位500张、地面车位200个.建设内容为主体施工、装饰装修、购置设备、绿化及附属设施建设等. 2、建设规模为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74000平方米,其中颐养院22000平方米,消毒供应中心、洗条中心及辅助用房5000平方米,污水处理中心、医疗废物中心1000平方米,培训会议中心及中医研究所、康养宾馆(含实习生、进修生公寓)8000平方米,后勤服务中心6000平方米,健康文化活动中心2000平方米,月子中心3000平方米,临终关怀中心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4000平方米.设置住院床位600张,地面车位100个,地下车库800个。建设内容为主体施工、内外装饰、购置设备、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
建设资金 | 上级补助及自筹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服务1 | 广安市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环境评价服务、武胜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环境评价服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②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与网站签订的比选保证金委托保证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③近三年至少有1个医院建筑工程环评项目业绩;④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必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⑤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正资料;⑥比选网担保证金由比选人按规定统一解冻,不单独解冻。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服务1 | E.固定价 | / | 16.00 | 0.80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县政务中心六楼)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