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北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项目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5-20171219-030480-1
招标编号:2017-DFZB-050
1、招标条件
兰州北绕城东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3】13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筹措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咨询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线起自榆中县清水驿乡杜家咀村,接既有连霍高速公路,路线由东向西布设,经郝家营、夏官营、金崖、寺隆沟、什川、李家坪、大石柱子沟、小野马沟,止于忠和镇,改造现有忠和枢纽互通与既有连霍高速、京藏高速相接,主线长64.3公里。另设4条连接线,共长22.95公里。其中,盐场堡连接线起点位于什川立交出入口处,终点位于兰州市滨河北路徐家山公交车站处,线路长15.7公里;夏官营连接起点位于夏官营水厂旁S101线与Y248线相交处,终点位于夏官营镇陇海铁路与夏金公路交叉处,线路长2公里;金崖连接线起点位于金崖大桥桥南,终点位于金崖中学正北G309线与金崖立交相接处,线路长1.9公里;什川连接线起点位于什川立交出入口处,终点位于什川黄河大桥桥头,线路长3.35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学、 合理的原则, 对送审资料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
标段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一 |
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审查内容及施工招标阶段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查,并编写设计咨询审查报告等。 |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招标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 绩 |
一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近 5 年内(2012年12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同时完成过以下工程内容: 至少独立完成过 2条以上累计里程在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 隧道、互通立交)以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行业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C 级或 D级或曾被评为C级、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8 时 00分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24 小时, 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 持法人委托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原件等(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原件带至递交现场评标结束后退回)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 九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 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 发送至电子邮箱2542079813@qq.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4、 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6、 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