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社区景观河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社区景观河绿化工程项目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元)
/ 华中社区景观河绿化工程项目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0255.61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